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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法拟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支持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和充

发表时间:2021-04-16 12:04:52  来源:  浏览:次   【】【】【
上海立法拟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支持新建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据不完全统计,上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000万辆,实际使用量约800万辆,而屡禁不止的楼道充电、飞线充电也带来了多发社区火灾事故,市民饱受困扰,这是否能从立法上加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1000万辆,实际使用量约800万辆,而屡禁不止的楼道充电、飞线充电也带来了多发社区火灾事故,市民饱受困扰,这是否能从立法上加以规范?今天上午,《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此次立法禁止楼道充电等行为。草案(修改稿)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 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如果电动车违法停放、充电,怎么办?草案(修改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非机动车停放设施管理者和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自行管理机构等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城管执法部门或者负有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审议中,也有委员提出现实难题:既不让放楼道也不划公共停放区域,那么最后“一公里”如何破解?

  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和有的委员提出,鉴于当前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资源较为紧张,建议进一步挖掘企事业等单位潜力,分流社区压力。

  为了加强非机动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预防和遏制非机动车火灾事故发生,草案(修改稿)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制定本市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划和配套建设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新建、改建、扩建敞开式地面车棚等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规划资源部门应当予以支持。同时还增加一款:“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新建、改建、扩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审议中,还有委员建议对电动自行车报警器噪音扰民问题作出规定。为此,草案(修改稿)增加一款规定:“在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报警装置以鸣响方式报警后,其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及时处理,避免长时间鸣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草案(修改稿)还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落实辖区内非机动车安全宣传教育和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等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参与非机动车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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